《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解读7
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本条规定了油气加工、调和过程中各种添加剂、助剂使用安全管理要求。在添加使用前要了解添加剂、助剂的物化性质,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操作过程中要使用专门的加剂系统,严格履行操作规程。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7月16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着火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在原油油轮已停止卸油作业的情况下,带芯人孔,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在输油管道内发生剧烈反应,引发火灾.
防爆阻火呼吸阀
防爆阻火呼吸阀工作原理是用弹簧限位阀板,由正负压力决定或呼或吸。呼吸阀应该具有泄放正压和负压两方面功能,人孔,具体:当容器承受正压时,罐人孔,呼吸阀打开呼出气体泄放正压;当容器承受负压时,阻火呼吸阀打开吸入气体泄放负压。由此保证压力在一定范围内,保证容器安全。
防爆阻火呼吸阀适用于储存内点低于28℃的甲类油品和闪点低于60℃的乙类油品,如汽油、苯、甲苯、煤油、轻柴油、机油、原油等油品及性质相同的化工产品储罐使用,它在-35℃-60℃的温度环境中正常工作。
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罐区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要求。动火作业前要分析检测油气罐区动火点周围可燃气体含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对储罐内可燃、有毒气体和氧含量进行分析。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一直是事故多发环节,油气罐区储存物料多,一旦发生事故,人孔桩,往往后果严重,必须严格审批管理,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落实,相关人员按照权限进行签字确认,作业过程中要有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具体管理程序应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的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6月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三苯罐区发生着火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非法分包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在三苯罐区一储罐罐**违章进行气割动火作业,切割火焰引燃泄漏的甲苯等易燃易爆气体,回火至罐内引起储罐事故。2004年10月27日,中石油大庆石化发生酸性水罐事故,造成7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罐内的混合气体从焊缝开裂处泄漏,遇到气割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事故。